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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
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19/11/21 点击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

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,优化人才结构,充实卫技人员队伍,现根据医院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报考条件: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2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团结同志,廉洁奉公;

3、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4、报名岗位及要求:

 

岗位

人数

专业

学历要求

其他要求

口腔科

1

口腔医学

本科及以上学历

取得执业医师资格

5、年龄要求:

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(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,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(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二、报名:

1、报名时间:11 月26日-11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3:30-16:30)。

2、报名地点: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办公室(门诊大楼四楼)。

3、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:

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毕业证书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一寸照片1张;笔试费100元。

4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,请于12月2日-12月3日到办公室领取准考证。

5、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负责。凡有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应聘资格。

6、招聘岗位设1:2开考比例,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,由院部研究决定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。

三、考试:

1、理论考试:

1)总分为100分,成绩50分(含50分)以上者为理论考试合格;

2)考试科目:本专业相关知识;

3)考试时间和地点:详情见准考证。

2、面试:

1)理论考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: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(含末位同分者),不足1: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。面试成绩60分(含60分)以上为合格。

2)面试时间及地点:届时通知。

3、成绩评定:  

理论、面试成绩占比为50%、50%,各项成绩均合格者才计算总分,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。

四、体检、考察:

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(实行)》执行。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负责考察工作,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。

五、聘用及待遇:

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。对公示无异议人员,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。

六、其他:

本次招聘录用后,如符合我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,仍可报名参加,被录取后,入我院事业编制。

七、纪律监督:

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全过程接受纪检、监察部门的监督。

咨询电话:0515-83530058(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办公室)

监督电话:0515-83530065(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)

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

2019年11月2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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