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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丰市人民医院合同制检验人员招聘简章
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14/03/18 点击数: 【字体:

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决定,招聘两名合同制检验人员。

    一、报考条件:

    1、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方针、政策,热爱护理专业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2、学历要求:

1、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,已取得初级以上检验技术职称。

    2、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8411日后出生)。

    3、身体健康。

    二、招聘人数:2人。

    三、招聘程序:

  招聘分报名、考试、面试、体检四个程序。

    (一)报名:

    1、报名时间:2014324日—325日(08:0011:0014:30-17:00)。

    2、报名地点:大丰市人民医院办公室(门诊大楼九楼)

3、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:

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一寸照片1张;报名费100元。

    4、资格审查:报名者持上述材料,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。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,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

(二)考试:

1、理论考试:

1)总分为100分,成绩60分(含60分)以上者为理论考试合格;

2)考试科目:医学检验相关知识;

3)考试时间及地点:2014329830――1000,门诊十楼会议室。

2、操作考核:

1)理论考试合格者,参加操作考核,成绩60分(含60分)以上为操作合格;

2)考试内容:常规检验项目;

3)考试时间:20143291300――1700

    (三)面试:

1、理论、操作考试双合格者参加面试。总分为100分,面试成绩80分(含80分)以上者为面试合格;

2、面试时间及地点:另行通知。

(四)成绩评定:

理论、操作、面试均合格者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为待录用人员。

    (五)体检:

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(费用自理)。合格标准: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。

    四、聘用及待遇:

人员性质为合同制。试用期3个月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。待遇按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,单位为个人缴纳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用。

    五、纪律与监督:

    本次招聘工作,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,一经发现,即取消招聘资格,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责任。

    联系电话:0515-835122588351034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大丰市人民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年3月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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