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公告

公示公告
您的位置: 首页 >院务公开>公示公告>详细内容

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对社会服务的七项承诺
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2017/05/31 点击数: 【字体:

为充分体现“救死扶伤,为人民健康服务”的办院宗旨,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,规范服务行为,完善监督机制,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本院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,现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:

     一、文明服务的承诺:工作人员实行文明服务,做到举止庄重,用语文明,态度和蔼、无服务忌语和禁语,不与就诊者争吵,实行首问负责制。凡就诊者询问,工作人员都应热情回答或指明可以回答清楚的科室。如有拒绝回答或接待不热情,甚至与病人争吵者,经查实,医院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,责成其向就诊者赔礼道歉,并予以罚款处理。

    二、在岗在位的承诺:全体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,遵守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。门诊挂号室、收费处提前15分钟开启窗口,各诊室及医技科室按时上班。挂号、交款、取药等每个环节不超过15分钟(中药房20分钟)。急诊科室24小时值班。急诊危重病人开放绿色通道,及时抢救。工作人员脱岗离岗或在岗干私活,使患者得不到诊治,患者可立即投诉,经查实,单位除立即安排诊治外,还将对当事医务人员作出处理。

    三、优美环境的承诺:门诊一站式服务提供导医服务,设有导医图,科室标志明显,病房整洁、安静、舒适。患者如对医院就诊环境不满意,可提出批评建议,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整改。

    四、检查报告及手术时限的承诺:心电图、B超、X光透视、化验血常规、尿、便常规检查当时出报告;生化检查当日下午上班后两小时内出报告; X影像常规检查项目二小时内报告;CT检查当日上午检查下午出报告,下午检查第二日上午出报告;MRI检查当日检查第二日上午出报告;病人所需的各种急诊检查项目将优先进行,按规定时间出报告。住院手术的病人,一般在病人住院三日(节假日顺延)内安排手术(病情特殊或有其它客观原因的除外)。检查报告及手术超过时限,病人可以投诉,经查实,由医务部进行协调,立即发出检查报告或安排手术,并按照医院规章制度对拖延的个人或科室进行处理。 

    五、药品质量的承诺:严格执行《药品管理法》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,保证药品质量,如发现出售假冒伪劣、过期失效药品和非医疗用品,一经查实,除及时调换处理外,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     六、合理收费的承诺:常用药品价格和主要医疗收费标准公布上墙,并严格按标准收费。就诊者对收费有疑问,可随时查询。如工作人员违反标准乱收费或私自收费,就诊者投诉经查实,医院免收就诊者相应费用,对当事人予以实际金额10倍的罚款,并给予才、相应的行政处罚。

    七、廉洁行医的承诺: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病人“红包”,凡被查实收受“红包”的医务人员,没收全部违规所得,处以10倍罚款,予以待岗处理,医德医风考核、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;情节严重的,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,并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。

    严禁私自向病人出售药品。医务人员私自向病人出售药品,一经查实,给当事人予以实际金额5倍的罚款及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 

    严禁医务人员收受“开单费”、“宣传费”等药械回扣。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论收受何种形式的回扣,根据(执业医师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或责令其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;情节严重的,吊销其执业证书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   医务人员有违诺行为,就诊者可直接向本院监察室投诉。投诉者对医院的处理意见有明显异议时,可在医院作出处理后一个月内,向区卫计委投诉,市卫计委纪检监察室负责接待处理,电话:0515-83288233

    本承诺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本院将认真履行上述七项承诺,欢迎社会监督。
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承诺单位: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举报电话:8351034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
×

用户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