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医委〔2013〕35号 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
各支部、各科室:
为深入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一系列文件精神,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,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,按照市卫生局统一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我院医务人员廉洁自律制度如下:
一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坚决纠正一切有损于国家和群众利益的行为。
二、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》,不断改善服务态度,提高医疗质量。
三、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益,做到关心、同情、爱护患者,对患者一视同仁,尽职尽责。
四、坚决抵制“以医谋私”的不良倾向,不准向患者或
家属索要“红包”或接受患者礼金、礼品、有价证券,不准接受患者的宴请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,维护广大医务人员的声誉。
五、不准索要、收受药品和医疗器械、试剂生产、销售企
业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、统方费、开单提成等。
六、医务人员不准私自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、治疗或
购买药品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。
七、不准利用回扣或提成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其他医
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转诊患者。
八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,遵守物价纪律,做到合理检查、
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收费。
九、不准开单提成、向病人推销药品和其它商品。
十、不准医务人员直接收取患者现金,不准重收、乱收医
疗服务费用。
十一、不假公济私,不内留、私分或更换药品,不以患者的名义为自己开搭车药、搭车检查。
十二、不准在医疗过程中违规违章操作。
十三、不准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。
十四、不准推诿、拒诊患者。
十五、医务人员不得出具假诊断书、假病情介绍。
十六、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、玩游戏,不穿白大衣外出办
私事,不准酒后上岗及在接诊患者时使用手机。
十七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外出行医、会诊、兼职或私自向
外介绍来本院就诊的患者,确保医院的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。
中共大丰市人民医院委员会
中共大丰市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二Ο一三年七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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